骨伤学院科级干部竞聘实施方案
按照学院科级干部竞聘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结合骨伤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本方案适用于参与竞聘骨伤学院职位的全体人员。
二、基本条件、资格、职位设置及聘期严格按照学院方案执行。
三、竞聘程序及办法
(一)工作小组
组 长:陈久毅
成 员:蒋艳 张开伟 田丹 易洪城
工作小组办公室:骨伤学院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人:蒋艳
办公室成员:张燕 郑飒 梁婷
(二)学习动员
各教研室要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学校《实施方案》、本方案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文件,做好本部门科级干部竞聘的宣传动员工作。
(三)公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个人对照《实施方案》,符合竞聘上岗条件的在职教职员工均可报名,并向志愿竞聘所到部门提交报名表。跨部门竞聘岗位的,除向现所在部门及志愿竞聘所到部门各提交一份报名表外,应向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再提交一份报名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9日下午5:00。
(四)资格审查
根据竞聘上岗资格条件,按照学校《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竞聘上岗条件者进行公示,公事时间2014年1月10—12日。重大问题上报学校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报经学校党委确定。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参加面试人员花名册报工作小组,报送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0日下午3:00。
(五)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4年1月13日。面试小组人员由工作小组成员组成,竞聘同职级人员不参加面试。
(六)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
对竞聘同职级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范围为处级干部、所在部门全体人员。民主测评成绩按处级干部测评分占50%、所在部门人员测评分占50%计算。拟任职人员的民主测评赞同票需超过到会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如不到三分之二的,需进一步考察了解其表现情况,再决定是否拟任职。
对新竞聘人员进行民主推荐(会议推荐和谈话推荐)。处级干部、部门人员参加会议推荐。谈话推荐范围为新竞聘人员所在部门及相关部门人员。民主测评及民主推荐时间为2014年1月14日,具体安排由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七)组织考察
按照面试成绩占30%、民主推荐占70%的比例计算新竞聘人员的总成绩后,由工作小组确定进入组织考察的人选并进行考察前公示,安排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坚持以德为先,德才兼备的原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1月17日前完成组织考察,撰写综合考察报告报工作小组。
(八)任职
1、讨论决定。工作小组根据竞聘者综合得分、组织考察情况、现实表现情况,提出岗位拟任人选和拟任职务,并报学校党委研究决定。
2、任前公示。在部门范围内公示拟任人选和拟任职务,公示期为3—5日。其他手续按照学校《实施意见》办理。
四、相关事宜
撰写竞聘本部门人员的考察材料或近三年现实表现材料,于2014年3月1日前将全部材料(干部任免呈报表、综合考察报告、考察材料或现实表现材料一式二份)报学院党委组织部。
五、有关问题的处理、纪律和监督要求按照学校《实施方案》办理。
六、工作中如发现其他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商定后可作补充通知。
骨伤学院科级干部竞聘工作小组
2014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