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骨伤学院各研究生教学点及导师:
专业型研究生实习已进行一段时间,我院将对各教学点实习研究生是否按培养计
划执行检查。以保证研究生规范学习。请各教学点及导师做好相应准备。
骨伤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时间按排原则如下:
骨伤科实习不少于16个月(其中导师可按排外院实习,但不得超过12个月);
导师所在医院急诊实习2个月;
导师所在医院医技科室实习2个月;
其它科室实习(导师根据所带学生具体情况按排,可一个或二个科室)
贵阳中医学院骨伤学院
2011、1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