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发展是高校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中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教育与管理、培养与考核,逐步将此项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管理的轨道,从而积极慎重地做好大学生的组织发展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党章》和高校党建与思想政治工作精神,结合我系学生党支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考核办法。
一、 考核的组织与方法。
1、考核工作由系党总支统一部署,全面负责,由系学生党支部考核监督负责操作。具体由学生党支部、党小组负责实施,各班团支部、班委会予以配合。
2、考核采取评分制,实行量化考核。
二、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迫切的入党要求,入党动机端正,贯彻执行党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改革开放,关心时事政治,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和追求。
2、 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会公德和校园秩序,敢于同不文明行为做斗争,遵守大学生行为规范。
3、 积极参加义务劳动和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
4、积极要求进步,自觉地履行思想汇报制度。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始终坚持理论学习。
2、学习态度端正,具有严谨求实、刻苦勤奋的良好学习习惯。一年级中各科考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人数的30%以外,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二、三年级中各科考试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综合测评成绩在全班人数的50%以外,扣其考评分0.5分/名次/人。考试成绩在班级前10名的,加0.5分/名次/人。
3、入党积极分子在校内外各级理论刊物上发表文章可酌情加分,在贵阳中医学院报发表一篇文章或报道加0.5分/人,在校级刊物发表文章加1分/篇,省、市以上加2分/篇。
(三)、入党积极分子的社会工作 。
1、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学生利益摆在首位,切实做好广大学生的服务工作。在学院、系部或班级里担任职务的学生且工作表现良好者酌情加分。担任院级学生会主席且表现良好者加4分,常委加3分;担任系级学生会主席且工作表现良好者加3分,部长级加2分;干事及委员加1分;担任班级学生干部且表现良好者加2分/人。
2、积极参加科技文化、社会实践等课外活动,且表现良好。获系级奖励者加1分/人/次,获院级奖励者加2分/人/次,获省级奖励者加3分/人/次。
(四)、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行为规范 。
1、 遵守校纪校规,对于入党积极分子的违纪现象予以严肃处理。在按照校纪院规处理的同时,相应扣考评分,系违纪通报处分对应扣考评分1.0分/人/次,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2.0分/人/次。
2、入党积极分子应该注重自身影响,行为要文明。要带头搞好个人及寝室卫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凡在卫生抽查中不合格者,扣0.5分/次。
3、入党积极分子应该积极主动参加义务劳动,原则上一学期必须参加2次以上义务劳动(预备党员预备期必须参加3次以上义务劳动),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义务劳动扣1分/人/次。
附:
1、考评基准分为十五分,原则上每月对全体入党积极分子表现评分情况进行整理,定期公布考评结果,考评成绩将作为把握入党条件的重要依据。
2、条例自公布日起开始执行,解释权归骨伤系党总支办公室,希望全系学生对我系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工作进行监督。
骨伤系党总支
2009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