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伤学院党员发展条例
为了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制定本条例。
一、 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进校后,符合党章第一条规定的在校大学生均可向所在年级支部提出入党申请,入党申请书需由本人亲自书写,使用纸张为A4纸。申请入党的同学应自觉学习党的理论知识,积极参加各种校内外活动,努力提升自我综合素质。
二、 团组织推优
撰写入党申请书半年以上的团员同学可参加团支部推优,推选出的同学需填写推优表,推优的同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
三、 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1、 党支部对推优的同学进行培养考察,通过与辅导员老师、班级学生代表、团总支组织部的同学进行集中谈话和个别谈话,了解推优同学的表现情况,通过支部大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2、 指派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需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考察,并将培养考察情况半年一次填写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上;
3、 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到贵阳中医学院党校学习;
4、 入党积极分子需如实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并不定期向培养联系人和党组织汇报思想并撰写思想汇报。
四、 确定为发展对象
1、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在培养考察一年后对其进行系统的考察,决定其是否发展为发展对象;
1) 听取培养联系人意见;
2) 听取所在支部党员代表意见;
3) 听取群众代表意见。
2、对符合条件的积极分子经公示无异议后通过支部大会确定为发展对象进行培养考察。
五、确定为预备党员
1、党支部指派正式党员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了解其在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谈话人要将谈话情况如实填写到发展对象考察表上;
2、听取所在支部党员、群众、辅导员老师的意见;
3、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召开支部大会;
4、召开支部大会,培养联系人向大会介绍发展对象考察情况,经正式党员举手表决是否同意其发展为预备党员;
5、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预备党员培养联系人。
六、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
1、确定为预备党员一年内,支部要定期对预备党员惊醒考察和培养,培养联系人要对经常与预备党员谈话,帮助其提高政治思想觉悟,提高理论水平,指导其进行学习和工作,培养联系人需定期如实填写培养联系人考察意见。
2、预备党员在临近一年期满的时候需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党支部在接到转正申请后要及时对培养联系人了解情况,同时,向支部正式党员、群众和辅导员了解预备党员的情况,并将整个过程作详细记录。
3、召开支部大会。通过支部大会,培养联系人向大会介绍预备党员情况,支部向大会通报对预备党员一年的培养考察综合情况后,经正式党员举手表决是否同意其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4、对转为中共正式党员的同学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如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5、指定一名教师党员作为正式党员的联系老师,定期与其谈话,督促、指导转正的正式党员在校期间用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